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1年省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闽毕支〔2011〕11号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为做好我省2011年省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根据《福建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省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七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享受省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和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的47个财政困难县(市、区)的乡镇的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农村基层紧缺的工作岗位。
二、征集数量
2011年省级计划统一招募约5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设区市承担招募任务的县(市、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征集不少于15个"三支一扶"岗位信息。
三、征集时间
2011年2月10日-3月10日
四、工作流程
(一)征集基层岗位需求信息。3月4日前,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http://www.fjbys.gov.cn/)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岗位需求信息(计划安排应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及老、少、边、岛等需重点支持和扶持的地区倾斜),上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二)设区市审核。3月10日前,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报省"三支一扶"办。
(三)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发布。3月中旬,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全省岗位需求信息,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岗位征集工作,切实加强沟通协调,按时做好本地区的岗位征集、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全省"三支一扶"计划岗位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岗位征集工作中,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基层人才队伍状况,将岗位征集工作与加强本地农村基层急需的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方面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务求实效。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稳妥把握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支医和扶贫岗位比例,进一步扩大适合高校毕业生服务的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位数量,尽可能地减少专业等方面的限制。除特殊岗位外,不得设定性别条件。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岗位征集工作中,要结合本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本着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考虑岗位安排与期满就业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基层下得去、干得好、留得住,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岗位征集工作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直接与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苏 武
联系电话:0591-87565225 传真:0591-87546900
二О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